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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湖南省重点实验室组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8 10:23 作者:

湘科发〔2022〕119号

各市州科技局省直管试点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中央驻湘高校和科研院所省属本科院校,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奋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进一步提升我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水平加强我省实验室体系建设,现组织开展湖南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组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组建条件

1.目标清晰坚持“四个面向”,服务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需求聚焦重大科学技术问题开展科研攻关,特色鲜明、优势突出、任务明确

2.定位准确紧密结合我省优势特色产业或重点学科,重点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或前沿技术研究针对本领域发展方向、趋势和重大技术瓶颈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能够出成果、出人才、出效益。

3.基础扎实在符合《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基础上,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25人以上的固定科研人员专业、年龄结构合理;固定科研人员不可在2家及以上省重点实验室兼职

(2)实验室主任必须为在职在岗的固定人员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每年在实验室工作时间不少于8个月。在本领域内有较高的学术声誉、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管理协调能力

(3)具有1~2个特色鲜明和在本省处于领先地位的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内的学术带头人不少于1人;

(4)具备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装备和固定场地等基础设施

(5)研究实力强有能力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近三年来承担相关领域国家或省科技计划项目6项以上(其中国家项目不少于2项)获得国家与省资助的科技项目经费500万元以上;或横向研发项目5项以上项目合同经费1000万元以上。

4.机制完善坚持党的领导,在依托单位内部有相对独立的人、财、物等配置权打破“五唯”评价,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评价体系鼓励高校、院所、企业联合建设实验室,联合建设单位之间具有良好的合作条件和基础

5.保障有力实验室组建工作列入推荐单位和依托单位重要工作计划重点推进,在资金、人才、政策、基础设施及配套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3年建设期内,推荐单位和依托单位投入科研经费不低于300万元

四、组建程序

1.推荐申请推荐单位组织依托单位对照组建条件,起草实验室组建方案由推荐单位向省科技厅来函提出组建申请。

2.前期审查省科技厅根据实验室建设总体布局和工作重点,将符合条件和要求的推荐申请纳入年度组建工作程序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

3.专家论证省科技厅直接或委托相关专业机构,组织专家对实验室组建方案进行论证对实验室条件进行审核。结合专家论证意见提出认定立项建议。

4.批复组建省科技厅对符合条件的择优支持,组织修改建设方案按程序予以认定立项。

采用定向组织方式组建的由省科技厅按“一事一议”方式进入组建程序。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兴晨

联系电话:0731-88988715

材料寄送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711室(南门)邮编:410013。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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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自评情况(提纲)

附件2: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省重点实验室)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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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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